各学院、各班级:
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对2023级研究生新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23级新入学的所有硕士研究生。
二、复查内容及办法
1.由班级负责人按新生学号将班级每个人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装订,按学号排序好交到研招办指定地点届时留存。
2.研招办将抽取前置学历校验不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复查。
3.所有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研究生档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审核。
4.2023级新入学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学费缴费情况。
三、复查地点
三教311室。
四、复查时间安排
9月23、24日,具体安排如下:
1.9月23日上午8:30至11:00石化学院、信控学院、马克思学院、艺术学院。
2.9月23日下午1:30至4:00环安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经管学院。
3.9月24日上午8:30至11:00石工学院、机械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五、复查结果
1.复查合格的,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2.复查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情况严重的,经学校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3.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一经查实,经学校批准,取消其学籍。
未尽事宜,请与研招办联系,电话:024-5686093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