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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2023年09月19日 14:34  点击:[]

各学院、各班级:

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对2023级研究生新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23级新入学的所有硕士研究生。

二、复查内容及办法

1.由班级负责人按新生学号将班级每个人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装订,按学号排序好交到研招办指定地点届时留存。

2.研招办将抽取前置学历校验不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复查。

3.所有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研究生档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审核。

4.2023级新入学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学费缴费情况。

三、复查地点

三教311室。

四、复查时间安排

9月23、24日,具体安排如下:

1.9月23日上午8:30至11:00石化学院、信控学院、马克思学院、艺术学院。

2.9月23日下午1:30至4:00环安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经管学院。

3.9月24日上午8:30至11:00石工学院、机械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五、复查结果

1.复查合格的,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2.复查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情况严重的,经学校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3.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一经查实,经学校批准,取消其学籍。

未尽事宜,请与研招办联系,电话:024-5686093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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