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届毕业研究生派遣、档案调转、户口迁移有关事宜的说明
为做好200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毕业研究生有关就业协议、派遣、档案调转、户口迁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于本月25日前将就业协议交研究生部李老师处,以免影响正常派遣时间。
2、 未就业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档案、户口代理或申请档案、户口派回生源所在地。
3、 要进行档案、户口代理的同学请到研究生部领取就业代理协议,由学校统一办理。申请档案、户口派回生源所在地的同学写出书面申请交研究生部李老师处。
4、 请全体毕业生于6月25日-27日到研究生部核实派遣单位、档案邮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