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育人事代理服务中心
为适合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需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有效开发和利用毕业生资源,解决广大毕业生就业期间的后顾之忧,受院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委托,辽宁华育高新毕业生资源开发中心(简称华育中心)为广大毕业生及用人单位 开展就业代理服务。
华育中心是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的直属单位,在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开展毕业生就业代理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就业代理项目
1、 凡自愿参加就业代理并符合就业代理条件的毕业生,其档案转至我中心,户口落入沈阳市内。
2、 对参加国家西部地区开发建设和支援辽西北地区志愿服务的毕业生,为其免费代理保管档案、落实户口。
3、 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为用人单位代招急需专业人才。
4、 为寻找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提供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就业咨询。
5、 为毕业生升学、考研提供服务,出具相关证明。
6、 依据档案和有关材料出具出国(出境)政审、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7、 参加就业代理的毕业生,户口可落入华育中心集体户口。
8、 办理转党组织关系,负责党员考核、预备党员转正。
9、 根据毕业生申请,可为毕业生办理职称评定、转正定级申报手续。
10、 毕业生就业代理期限为两年,两年内找到接收单位的,为其代办毕业生就业手续免收违约金;代理期满后,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入省、市人才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二、就业代理范围
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就业代理办法
l 省内院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组织办理就业代理手续。参加就业代理的毕业生,须与华育中心、毕业院校签订《就业代理协议书》。
2 外省院校毕业生要求参加就业代理的,由本人到华育中心办理就业代理手续,签定代理协议。
四、就业代理收费标准
l 毕业生就业代理收费项目、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五、就业代理机构
辽宁省华育高校毕业生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024-86243995
档案查询电话:024-86243938
传 真:024-86270521
邮件 地址:LNBYS@163.COM
LNHYZX@163.COM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 邮编:110031
就业代理办法:
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离校前由毕业学校组织,集体办理就业代理手续。毕业生离校后可直接与华育中心联系有关办理事宜。参加就业代理的毕业生,须与华育中心、毕业院校签订《就业代理协议书》;
外省院校毕业生要求参加就业代理的,由本人到华育中心办理就业代理手续,签定代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