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硕士学位论文的水平是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随着我校研究生招生数量和培养规模的不断发展,为了提高办学效益和培养质量,争取多出人才、早出人才和出好人才,我校决定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的目的和原则

评选旨在进一步推动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逐步建立有效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研究生献身科学,勇攀科学高峰的信心和决心,造就更多的具有创造性成果的高素质人才。

评选工作的原则是“科学公正,突出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学校评选的优秀指导教师原则上从优秀论文的指导教师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申请人具备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2、在学期间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其中在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与论文工作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者经过2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合推荐,其中专家人选已经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

三、评选标准

1、论文的选题接触学科前沿,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文献综述能力强,研究方法与手段科学先进,论文反映作者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门知识。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性,有较大的应用前景或理论指导意义,达到国内外同类研究的先进水平。论文书写规范。

2、论文工作成果得到同行的承认;应用性课题的论文还要具有较大的技术创新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

四、评选程序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本人自荐或由导师推荐,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优秀硕士论文申请书》,于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向研究生部提交《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优秀硕士论文推荐表》和论文评阅文稿,研究生部统一将论文密封外审。

3、对于论文外审成绩均为优秀且答辩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可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意见。

4、研究生部聘请专家组成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2/3以上成员同意为通过)。表决通过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名单正式公布。

五、奖励与处罚

1、学校对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颁发优秀学位论文证书。

2、对在评选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严肃处理。